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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、商、周时为哀牢部族居地,西汉时属不韦县。南北朝(齐)时更名不建县,唐南诏时属永昌节度,宋大理政权时属永昌府,元十一年(1274)设石甸长官司,隶镇康路,明代更名施甸长官司;清顺治六年(1649)设平彝州;乾隆三十五年(1770)设施甸巡政厅,隶永昌府;民国元年(1912)设施甸分治县,1932年并保山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,1950年设四、五、六3个区,隶属保山县。1962年12月1日,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施甸县,辖太平、由旺、施甸、姚关、洒房5个区。1963年2月1日中共施甸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正式办公,隶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,同年改属保山地区专员公署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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